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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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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士生申请课程认定的时间

20192020级博士生于2020911日上午9:00914日下午18:00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认定申请 (校内网址:http://gsmis.buaa.edu.cn, 校外网址:https://gsmis.e1.buaa.edu.cn)。

(二)博士生课程认定须知

1.  在进行课程认定之前,请仔细阅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课程及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文件。

2.  博士生的课程及学分认定,是将近五年内选修的硕士阶段课程,认定成本人博士阶段培养方案中尚未修读的课程(类)。通过课程认定后的目标课程成绩记录为“T”,不参与GPA计算。

3.  申请认定的学生范围为2019年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生(直博生除外)。2019级博士生课程认定去年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认定;为了将去年的认定结果录入新的信息管理系统,现在需根据本人原线下审核通过的纸质申请表,在新的信息管理系统中重新提交认定申请。

4.  不同类型博士生的操作流程

1)对于硕博连读的学术型博士生:首先需要选择所适用的培养方案(“直博式培养方案”或“分阶段式培养方案”),系统中默认选择直博式培养方案;如果按照默认方式培养,则无需进行培养方案的选择和课程认定操作;如果选择分阶段式培养方案,则需进行课程认定申请。

2)对于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普通博士生,无需进行培养方案选择步骤(系统默认培养方案为普博培养方案),可直接进行课程认定申请。

3)对于硕博连读的工程博士生,默认选择分阶段方式进行培养,可直接进行课程认定申请。

5.  关于硕博连读生按直博式培养、分阶段式培养的说明:

培养方式

执行的

培养方案

原硕士阶段课程

认定方式

课程成绩

记录方式

学分要求

直博式

直博或硕博连读培养方案

将所有课程与博士培养方案进行对应(开题报告除外),未在博士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的学分计入博士生培养总学分。

不需要进行课程认定操作。

原始成绩

应满足直博 / 硕博连读培养方案要求

分阶段式

(硕士+博士)

普博培养方案

可根据需要

申请课程认定

T

(转换成绩)

需同时满足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课程学分要求(普博培养方案中的要求应全部满足)。

硕士阶段学分与博士阶段实际选修学分(不含博士阶段通过课程认定所获学分)之和不低于本学科直博生总学分的最低要求。专业型博士生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硕士为学术型:

不要求硕士开题报告。

硕士为专业型:

不要求硕士开题报告和专业实习。如果硕士培养方案设置了专业实验课程,应满足专业实验的要求。

6.  对于学术型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择“直博式”或者“分阶段式”培养的参考建议如下(具体地,需要根据直博/硕博连读和普通博士的培养方案,并结合自身的需求做出选择)。

转博时间

是否已获得

硕士学位

是否已满足硕士阶段

课程学分要求

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

是否跨一级学科

建议的培养方式

(仅供参考)

硕士1年级


直博式

硕士2年级


分阶段式 / 直博式

硕士3年级


分阶段式



分阶段式

7.  各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认定的目标课程的范围、认定方式及学分上限如下表所示。其中,核心课主要采用课程认定方式;个别培养方案的核心课使用含X的课程类表示,则需要采用课程类认定方式。

申请认定的博士研究生类型

目标课程范围

认定方式

目标学分上限

学术型

普通博士生

基础及学科理论核心课、

专业理论核心课

课程(类)认定

6

分阶段培养的硕博连读生

(非跨学科)

分阶段培养的硕博连读生

(跨一级学科)

基础及学科理论核心课、

专业理论核心课

课程(类)认定

10

6

跨学院并跨一级学科课

(限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

课程类认定

4

专业型

普通博士生

基础及专业理论核心课、

专业技术核心课

(应为培养方案中列出的课程)

课程(类)认定

6

分阶段培养的硕博连读生

8.  原则上,提交课程认定申请并通过审批后,该课程认定申请(包括在认定过程中所选择的培养方案)不允许再进行修改。

9.  对于硕士阶段所修课程,只有当其存在对应的同质课程时,才会显示在课程认定界面中;否则,将无法申请认定。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20910

【附件】: 博士生课程认定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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