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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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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1年度

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暨

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及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迎评工作,深度凝练和总结我校成功办学经验和成果,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现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2021年度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有关精神,参照《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细则》(附件1)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2),启动2021年度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暨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工作。具体工作事项如下:

一、工作意义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不仅是对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所取得成绩的肯定,更是衡量一所高校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学科评估、双一流评审、本科审核评估等的重要指标。本学期启动的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工作,目的在于集全校之力,深入挖掘、凝练和总结学校办学成果,谋大奖,为本年度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打好坚实基础。


二、申报条件

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有关精神,只有获评校内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才能参加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经学校研究讨论,申报2021年度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条件为:获得校内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且通过了本次校内遴选的项目。

三、获奖条件

参照《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细则》中的评审条件,获奖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般情况下应为近五年内获得的教学成果,并经过两年以上(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 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科研、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检验完成时间应不迟于2020年12月31日。

特等奖:在教育教学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尤其是在符合国家战略定位、服务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在全国高等教育教学领域起到引领作用,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成果。

一等奖:在教育教学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尤其是在适应北京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趋势,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优质资源共享,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达到全市领先、全国先进水平的成果。

二等奖: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较大成就,尤其是在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优势,转变教育思想,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强化实践教学,调整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相关教材,改进教学方法等方面达到全市先进水平的成果。

在同等水平情况下,近年来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果,获得国家级或者北京市级教育教学改革相关项目支持并通过验收的项目可优先获奖。

各学院拟申报项目可参照上述标准准备申报材料。

四、本次申报项目类别

参加2021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的项目有以下三类:

1、曾获批过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项目,经过整合、提升且通过本次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被推荐为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

2、之前没有参加过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的全新项目,且通过本次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被推荐为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

3、已经获批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成果第一完成人和成果名称均不做改动)。

曾获批校级培育项目但没有申报过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项目,要积极参加本次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及遴选。没有被推荐为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依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规定进行评审,推荐等级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五、申报方式及提交材料

1、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教师网上申报、学院网上审核、学校网上评审、会评及终评的方式。请成果第一完成人登陆“教务处网站-应用系统-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操作说明可在系统首页“帮助中心”中下载),网址:http://202.112.132.147:7001/jxcgps/login.do

2、申报、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教师申报:2021年03月31日0时-4月26日24时

学院审核:2021年04月27日-05月10日

学院提交《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暨校内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2021年5月13日17点之前

学校遴选评审:2021年5月中下旬

有关北京市2021年教育教学成果奖具体申报事宜待北京市正式通知下达之后另行安排。

3、提交材料:

成果第一完成人提交材料:

(1)《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暨校内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学院签字盖章的扫描件,附件3);

(2)成果总结

(3)其他相关材料

(4)申报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项目,需有两位具有正高级职称以上的同行专家推荐,并提交专家推荐意见(专家签字的扫描件)。

相关文档和申报书请在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的通知栏中下载。

学院提交的材料:

(1)填写《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暨校内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纸质版学院签字盖章,附件4),该汇总表内容应与教学成果奖申报系统内容一致,如有不一致时,则以学院签字盖章纸质版为主。

(2)请各学院于2021年5月13日17点之前提交《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暨校内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电子版与学院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本科项目发送至教务处质量科邮箱(zlk@buaa.educ.n),交至教务处质量科(办公楼B307)。研究生项目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邮箱(pyxmgl@buaa.educ.n),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办公楼B113)。

六、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北京市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学院院长/书记牵头成立教学成果奖工作组和评审专家组,动员学院在教育教学领域取得卓越成绩的教授积极参与本次遴选申报工作。

学院要组织学院教师积极研讨,着重从拟申报成果的教学理念先进性、教学成果优势特色、成果示范性等方面,加强谋划,鼓励多个学院联合申报,要对拟申报项目的瞄准目标进行充分研判。

迎评促建,希望通过本次北京市教学成果奖的遴选和申报工作,总结本学院的办学经验和不足,为高质量人才培养奠定理论研究基础,做好未来工作的谋篇布局。

七、联系人:

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张艳艳,侯颖  (地址:办公楼B307  办公电话:82314103,82317812)

研究生院培养处 :  王悦  (地址:办公楼B113  办公电话:82313404)


附件:

1.《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细则》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北航教字〔2017〕5 号 )

3.《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暨校内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4.《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暨校内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1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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