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数智教育管理工作委员会牵头,在人工智能与新质人才培养研讨会上正式发布了《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中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据了解,《指南》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依托数智教育管理工作委员会牵头,联合多学科、多类型高校代表及人工智能、科技伦理、法学等领域专家组建课题组研制。研制过程中,开展问卷调查、政策梳理与制度比较研究,覆盖330家研究生培养单位、1678名相关人员;经多轮专家论证,吸纳各方面意见后形成正式文本。
在适用范围上,《指南》定义人工智能工具是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能够对文本、图像、音频、视频、代码或其他数据进行生成、改写、分析或辅助决策的智能化软件、平台或服务,适用于研究生在开展相关研究活动、完成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过程中对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
在使用原则上,《指南》提出诚信使用、科学使用、安全使用三项基本原则,强调既要鼓励探索人工智能的创新性应用,又要防止不当使用和过度依赖,切实守住学术诚信、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底线。涉密与敏感内容,不得使用人工智能工具进行处理。
在责任划分上,《指南》突出“谁使用、谁负责”,明确学位申请人对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全部内容承担最终责任,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合规使用人工智能工具进行指导和审查。核心论点和创新贡献,必须由学位申请人自主提出并完成,这是学术评价和学位授予质量保障的基础要求。
在过程管理上,《指南》提出,学位申请人可在选题与研究设计、文献综述或现状分析、论文或成果报告撰写、作品创制、答辩展示等关键环节合理使用人工智能工具,但相关内容必须经过严格审查与论证。同时,《指南》要求在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报告中主动出具“人工智能使用声明”,对工具名称、版本号、官方网址、使用用途、具体环节、参数设置、验证过程等进行全面、如实披露,并在答辩、成果鉴定等环节原则上设置人工智能工具使用质询程序,强化过程可追溯和结果可核验。
在制度建设上,《指南》明确,各学位授予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施办法和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细则,构建全过程育人指导、全系统规范保障、全流程监督管理的治理体系,并根据文本、代码、音视频、图片等不同成果形态,细化差异化的使用要求和评价规则。对不当使用人工智能工具、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学位授予单位应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置。
为积极推动数智赋能研究生教育的技术革新,经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审议,“信息管理委员会”正式更名为“数智教育管理委员会”,并于“2025研究生数智教育大会”上揭牌,秘书处设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智教育管理委员会以需求牵引、数智赋能、协同开放为工作方向,服务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全面落实“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聚焦研究生数字教育新形态,汇聚数字化教育资源,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数字化变革,打造数智教育发展共同体。
(素材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