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评阅时,必须经“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的检测并符合要求!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检测程序
1、研究生将经导师审核认定的定稿文本电子版转换为PDF格式(其格式和内容须与拟送审的学位论文纸质版相同),将学位论文电子版论文按下列要求命名:“学院号_学号_学位申请者姓名”如:03_BY0903101_张航,提交学院负责检测的老师。
2、学院检测后出具检测结果一式两份,须由负责检测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学院研究生教务公章,一份留存学院,一份由申请者本人留存。
二、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时,对检测结果须提交如下材料:
1. 检测结果小于10%(含)者,提交《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结果报告单》-首页。
2. 检测结果在10-20%(含)之间者,需进行修改后,提交:
(1)《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结果报告单》-首页;
(2)《对“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结果的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3.对于检测结果在20-30%(含)之间者,必须对论文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修改后,提交:
(1)首次《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结果报告单》-首页;
(2)修改论文3个月后的再次《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结果报告单》(图书馆)-首页;
(3)《对“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结果的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4.对检测结果在30%-40%(含)之间者,经学院组织3-5名专家进行鉴定,最终认定: 该论文不存在学位不端行为,必须对论文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修改后,提交:
(1) 首次《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结果报告单》-首页;
(2) 《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专家鉴定表》;
(3) 修改论文6个月后的再次《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结果报告单》(图书馆)-首页;
(4) 《对“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结果的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研究生学位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